我公司受海丰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为开展海岸线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海岸线监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海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海域动态监管能力,故需开展2026年海丰县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由于2026年海丰县海洋综合管理涉及两部分内容:大陆海岸线巡查和海岸线视频监控系统。
现需对大陆海岸线巡查和海岸线视频监控系统分别进行市场调查报价。现请根据以下相关要求对该询价公告进行报价。
要求:①大陆海岸线巡查服务:长度不少于59千米。
②海岸线视频监控系统(含维保服务):数量2套。
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陆海岸线巡查服务:
一、技术标准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总体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项目承担方需配备海洋巡查队伍,合理划定巡查责任区,统筹安排海洋巡查工作经费,做好辖区海洋巡查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海洋巡查,做好辖区巡查成果汇总和涉嫌违法线索移交等工作。
2.任务内容
海丰县海岸线全长约59.992km, 涉及沿海镇4个。
海洋巡查职责主要为负责巡查责任区内海域、海岸线等海洋资源的定期巡查,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协助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做好海域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海洋巡查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是否有非法围填海施工。
(2)是否有非法构物用海施工。
(3)法前已存在的养殖围塘是否有改变现状等非养殖活动。
(4)是否占用或破坏沙滩等行为。
(5)是否自然岸线标识被破坏。
(6)是否有违法用海活动。
(7)协助做好已办理海域使用权的日常监管。
(8)完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巡查任务。
(二)服务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跟采购人收集有关项目资料开展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工作方案或制度等编制工作。
2.除遇极端恶劣天气外,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每个月现场巡查至少8次以上。
3.以月为单位,对4个镇海岸线用无人机拍摄至少2次以上。
4.海洋巡查过程中应当通过海洋巡查移动化平台或者采用书面记录、拍照取证与电话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向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反馈巡查情况。同时每次巡查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巡查工作台账,并将当月度巡查情况形成月底巡查小结报告,于每月月末3天内将台账和小结报告分地区提交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5.项目服务期完成后,供应商应提交全县成果报告。
6.派驻到海丰县自然资源部门技术人员(固定)至少一名,及时响应该部门要求。
(三)涉海镇名单4个
涉及4个沿海镇:梅陇镇、大湖镇、联安镇、附城镇。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二)付款方式
项目采购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并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
(1)第一期: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按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支付合同总额比例40%。
(2)第二期:成交供应商提交半年的巡查成果,并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按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支付合同总额比例30%。
(3)第三期:服务期到后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项目成果报告,且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发票,采购人按项目资金分配比例支付合同总额比例30%。
(三)报价要求
报价须包括用户需求书中所确定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的服务和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需的全部费用,且在服务期限内不作调整。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该服从采购人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体工作方案,开展专业化业务。
2.成交供应商需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法用工。
3.成交供应商承担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合同工作所发生的伤、残、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和经济补偿。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二、视频监视设施建设推荐参数要求:
视频监视设施建设应当符合《HY/T0285-2020 海况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以及《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及以下要求:
一、视频监控设施参数要求:
1.摄像头设备支持 GB28181 接入或是 ONVIF 国际标准接入; (必须满足)
2.可见光摄像机不应低于 400 万像素;(必须满足)
3.视频流编码格式设置为 H.265 或 H.264;(必须满足)
4.摄像头时间参照互联网时间配准;(必须满足)
5.摄像头需开放云台控制接口,接入后可以通过云台控制摄像头的放大缩小转动等操作;(必须满足)
7.摄像头需要配置经纬度位置坐标;(必须满足)
8.摄像头支持 GB28181 或 ONVIF 协议进行预置位的设置、查询、调用、删除,并提供标准接口;(必须满足)
9.传输网络协议支持 Http、Https、TCP/IP、RTSP、RTP、UDP等网络协议;(必须满足)
10.摄像头宜支持防腐蚀涂层;(推荐满足)
11.摄像头宜支持磁编镜头。(推荐满足)
二、视频数据管理要求:
12.视频数据支持统一接入海洋大数据管理平台展示;(必须满足)
13.应支持不低于摄像头数量的网络视频数据接入,网络性能不低于接入 256Mbps,储存不低于256Mbps,转发不低于256Mbps;(必须满足)
14.应支持 VGA 输出,HDMI 输出,应支持 VGA 和 HDMI 同源输出;若具有 2个 HDMI 接口,应支持双 4K 异源输出;(推荐满足)
15.应支持视频数据循环存储,存储周期应不少于30天;(必须满足)
16.视频点位综合在线率不低于90%。(必须满足)
三、视频数据后续智能分析要求:
17.支持对海域监测对象的监测,摄像头重点监测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海域疑点疑区高发区、严格保护岸段、领海基点所在海域、已批用海用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等重点监管区域其中一项;(推荐满足)
18.视频数据支持 AI 智能分析,自动识别技术等。(必须满足)
三、视频监控安装要求:
本次前端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将优先考虑位于梅陇镇和大湖镇靠近海岸线区域,周边且周边建筑遮挡少的通信基站铁塔,同时要求设备安装于高度大于20米以上,实现对监控点附近的海岸线进行全天候、远距离监控。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
二、报价的时间、方式
1.报价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17:30分前,报价期间,如有疑问,请发送文件到邮箱:15813925542@163.com,或致电咨询。
2.报价方式:请按照本项目的需求,将2026年海丰县海洋综合管理报价单填写好连同相关附件(如有)盖章后发扫描件到邮箱15813925542@163.com或将纸质资料邮寄到本公司,报价单格式自拟。
三、说明
(1)本次调研报价仅作为采购人采购价格信息参考的依据,仅对项目有关价格进行市场调研报价。
(2)各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如实填报并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
(3)公告截至日期后递交资料无效。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尾振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尾市区成业路东侧、东城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号五栋40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房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0-3805666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5813925542@163.com
特别说明:本次报价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以供应商递交的正式投标文件为准。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汕尾振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